当前头条:2023西安国际港务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流程

本地宝 2023-07-03 16:37:17

一、2023西安国际港务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一)信息审核登记

1、下载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


【资料图】

2、审核登记。7月8日9:00至7月20日17:00

学生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公办初中设置的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点击查看:2023西安国际港务区入学信息审核地点+材料)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生入学安排

1.总体原则

优先安排学区内正式家庭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第一类:

(1)符合学区范围内正式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规定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二类:

(1)符合国际港务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非中国国籍学生,实际居住在国际港务区,需在国际港务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类:

国际港务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国际港务区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3.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假户籍:其户籍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3)集体户籍、挂户、空户: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拆迁村户籍未变更的原村民,因新生儿落户增加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对应学区学校入学。拆迁后,新迁入拆迁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同一套房产若有适龄子女在校接受义务教育,该房屋其他产权所有人子女、受让人子女和承租人子女等不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学位。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信息审核结束。

(三)招生录取(7月29日-8月3日)

对未参加民办招生报名的统筹类(优抚照顾类、政策规定准入类、集体户籍类、随迁子女类等)学生进行派位;对参加民办学校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派位。

各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生入学手续(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二、2023国际港务区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辖区学校分布现状,遵循学校办学历史,国际港务区在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购买学位,保障西航花园小区、骞柳小区、西港碧水湾小区已落户业主子女享受免费初中义务教育和就近入学。以上三个小区已落户业主子女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进行入学意愿登记、信息审核和签订入学学位确认书。

(二)招生范围

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优先满足国际港务区学生入学需求,按照西安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

对于符合西港花园学校直升条件,并愿意在西港花园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学校和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审核公示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直升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三)公布计划

7月7日,西安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三)网上报名

时间:7月9日8:00-7月21日18:00

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按照流程填报信息,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7月22日12:00,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全市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四)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时间:7月23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补录

时间:7月25日-26日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学生再次登录报名平台进行补录报名。

3、免试招生

时间:7月27日-7月28日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4、统筹安排

时间:7月29日-8月3日

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各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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