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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6月25日消息(记者 谭琦)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海南将于8月起对当月到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养老账户类别为临时缴费账户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参保人暂停参保缴费。
据介绍,《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暂行办法》(琼府﹝2010﹞51号)第十三条提到,“在本省建立临时缴费账户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得在本省向后续缴,应及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到待遇领取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为此,海南将于今年8月起对当月到龄且养老账户类别为临时缴费账户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参保人暂停参保缴费。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前、女性年满50周岁前,在建立临时养老保险账户期间迁入海南省户籍的,可于7月24日前凭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搜索“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敏感信息)”事项申请办理信息变更,将临时账户变更为一般账户。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醒参保人,务必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待遇领取地(或户籍所在地),抓紧完成账户信息变更,以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权益。业务咨询请拨打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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