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河求真丨“老赖”女儿高考710分被拒绝录取?假的!
失信人员女儿高考710分,高校拒绝录取?高考结束后,这样的一条信息开始在网上流传。事实真的是这样吗?6月9日,大河网记者围绕该信息进行了调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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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女儿高考710分,高校拒绝录取?假的!
“孩子刚高考完,最近在浏览高考相关信息时,发现有条信息显示老赖女儿高考710分,高校拒绝录取。”网友“ATHU”告诉大河网记者,因为一起执行案件,自己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并且被限制高消费,很担心因为自己的原因影响到孩子高考录取。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该网友所浏览的网传文章称,一个女生高考考了710分,却因父亲贷款失信而被学校拒绝录取。招生办认为她的父亲不讲信用,女儿也很可能受到影响,高校不能录取品行不端的人。
大河网记者通过搜索发现,这个故事流传已久,各版本情节相同,都是因为父亲是“老赖”,女儿考了710分却未被录取,不同的只是考生名字不一样,今年你看到的是“潇潇”,明年可能变成“李娟”“小霞”“露露”。
该消息已被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作出回复:都是谣言!
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
早在2019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已澄清,“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只是限制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等正常的上学都列为限制”。
郑州基层法院的一位刘姓执行法官介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只是限制其子女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而不是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等正常的上学都列为限制。
而且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其孩子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
“但也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诚实守信不仅是法律规定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注意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言传身教引导子女重信守诺,而不是一味逃避、推脱当‘老赖’,使得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自己及子女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最终得不偿失。”刘法官说。
高收费私立学校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界定?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那么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定义是什么?大河网记者了解到,目前司法实践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高收费民办学校一般是指学费标准高于本区县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
经查实,新入学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可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并不是不能移除的,如果符合如下情形,可向执行法院申请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观点:法院有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南召县法院法官史洪举认为,法院有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该限制措施并不侵犯“老赖”子女受教育权,也并非“株连式”惩戒。
该限制措施并不侵犯“老赖”子女受教育权,因为高收费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有本质区别,其高收费也非普通家庭所能承担。
而且,一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另一边却为子女购买高收费民办学校服务,显然是变相的高消费。如果对此放任不管的话,显然是对现有法治规则的破坏和对公平正义的戕害。
只有有效挤压“老赖”活动空间,才能让“老赖”“无处可赖”,让诚实守信、敬畏法律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王印春律师认为,根据规定,限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这里并不包括公立学校,更不能限制失信人的子女就读普通高等院校。
因此,某些普通高校以父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信用惩戒名单为由不予招录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当然,对于警察学院等司法类院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南泰豫律师事务所张博律师认为,要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这最后一道藩篱,不能让法院做“独行侠”。
把失信惩戒纳入录取规则,虽有些“以毒攻毒”的味道,但不失为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措施。在许多案例中,拖了许久的“老赖”如今“分分钟”还钱就是最好的诠释。同时,也要注意区分“老赖”的具体情况,是非主观因素迫不得已成为“老赖”,还是典型“老赖”。对于后者,就得加大惩戒力度,猛药去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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